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介
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实施妇女发展和儿童发展中长期规划(简称“一法两规”)的工作机构。
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1、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3、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瓶颈问题4、监测评估妇女儿童发展状况5、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
妇儿工委工作具体体现在五方面:(一)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委办局及有关团体按照职责分工,实施“一法两规”;(二)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委办局及有关团体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和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为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三)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委办局及有关团体重点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影响妇女儿童进步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全社会形成一个机会均等、无性别歧视、积极为妇女儿童多办实事的社会氛围;(四)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委办局及有关团体为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创造必要的条件;(五)指导、督促和评估妇女儿童发展工作。
区妇儿工委由教育、卫生、民政、公安、法院等37个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妇联(简称区妇儿工委办)。区妇儿工委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区长巢克俭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妇联主席季军担任,教育、卫生、民政等8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行政领导、1名联络员承担妇儿工委的工作。
静安区妇联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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